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城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第四条 国家鼓励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水平。 在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五条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业务上受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