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网标识码:可持续水管理 清洁生产 能效/能耗管理
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颁布令:昆政发〔1992〕14号 颁布机构:昆明市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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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1992年1月20日 昆政发〔1992〕14号文转发)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建设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和建设部、国家经委、财政部《城市节约用水奖励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内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凡在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昆明市市政公用局是昆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市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宏观调控和组织领导,下设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水办),负责日常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