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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颁布机构: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大气环境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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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 (哈建发〔2014〕10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7月14日   哈尔滨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规范化管理,节约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城市噪音和粉尘污染,保证预拌砂浆产品质量,根据《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应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等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预拌砂浆是指专业生产厂生产的干混砂浆或湿拌砂浆。   干混砂浆是指水泥、干燥骨料或粉料、添加剂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其他组分,按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经计量、混合而成的混合物,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或配套组分拌合使用。   湿拌砂浆是指水泥、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外加剂、添加剂和水,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运至使用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的拌合物。   第三条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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