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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不良行为记录及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颁布令:穗城管委〔2011〕296号 颁布机构:广州市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固体废物管理
生效状态
试行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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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城管委〔2011〕296号)
各区(县级市)城管局、萝岗区建环局、增城市城乡建设局,各城管执法分局,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各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不良行为记录及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业已按照市法制办审查意见进行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直向市城管委反映。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不良行为记录
及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制度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秩序,建立建筑废弃物运输行业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实现扶持优质企业、淘汰劣质企业、打击非法企业的管理目标,根据《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已领取有效《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的企业和领取有效《广州市建筑垃圾准运证》的车辆。
未领取《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和《广州市建筑垃圾准运证》从事建筑废弃物进行运输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