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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网标识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生态环境规划

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颁布令:(青政发〔2009〕8号) 颁布机构:青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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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青政发〔2009〕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2005年8月18日市政府印发的《青岛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指导思想和编制目的   12制定依据   13分级分类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16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2处置分工   3预测、预警   31预测   32预警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34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信息处理   43基本响应程序   44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45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保险   54调查和总结   55公众心理干预   6应急保障   61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62通信保障   63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64应急队伍保障   65交通运输保障   66医疗卫生保障   67治安保障   68物资保障   69财力保障   610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611技术研发保障   612法制保障   7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72演习 1总则   11指导思想和编制目的   11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的总体目标,积极防范、及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112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城市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通过本预案的编制与实施,实现以下主要目的:   ●整合现有突发事件组织管理机构和信息等资源,建立应对突发事件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   ●通过规范突发事件的等级分类,确定不同等级突发事件的启动程序,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和组织的职责和权利;   ●通过整合现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突发事件处置保障体系;   ●通过整合现有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机制优化、反应灵敏的信息支撑系统;   ●通过总体预案的实施,切实加强基础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实现防范系统化、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从而进一步提高城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13分级分类   131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全市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本市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区市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本市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个别部门、区市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事件。   一般突发事件(Ⅳ级):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需调度个别部门或区市的力量和资源即可处置的事件。   132本市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主要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共4大类15分类36种(见下表)。   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   ┃四大类 ┃  分类   ┃  种类                 ┃   ┣━━━━╋━━━━━━━╋━━━━━━━━━━━━━━━━━━━━━┫   ┃    ┃  水旱灾害 ┃  洪涝、干旱              ┃   ┃    ┣━━━━━━━╋━━━━━━━━━━━━━━━━━━━━━┫   ┃    ┃ 地震灾害  ┃  地震                 ┃   ┃    ┣━━━━━━━╋━━━━━━━━━━━━━━━━━━━━━┫   ┃    ┃ 地质灾害  ┃  泥石流、滑坡、采矿塌陷        ┃   ┃    ┣━━━━━━━╋━━━━━━━━━━━━━━━━━━━━━┫   ┃  自 ┃ 海洋灾害  ┃海啸、风暴潮、海洋生物灾害(浒苔、赤潮等)┃   ┃  然 ┃       ┃                     ┃   ┃    ┣━━━━━━━╋━━━━━━━━━━━━━━━━━━━━━┫   ┃  灾 ┃       ┃  台风                 ┃   ┃    ┃       ┣━━━━━━━━━━━━━━━━━━━━━┫   ┃  害 ┃       ┃  浓雾、沙尘天气            ┃   ┃    ┃ 气象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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