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
(榕建公用〔2021〕89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现将《福州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水利局
2021年8月11日
附件
福州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福建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三同时”是指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本办法所称的节水设施,是指建设项目所采用的用水器具、工艺、设备、计量设施、水重复利用和循环利用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以及其他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
第三条 本市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