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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网标识码:危险废物收集/处理 固体废物收集/处理 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固体废弃物经营与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理

嘉兴市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机构:嘉兴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固体废物管理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上位法规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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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嘉政发〔2010〕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六届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嘉兴市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监管,合理利用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嘉兴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以及跨境转移等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本市医疗废物管理,适用《嘉兴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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