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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
颁布机构: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薪酬福利和保险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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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京劳社资发[2004]155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00四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统称建筑施工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 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