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网标识码:劳动综合管理 劳动关系
(北京市顺义区)关于建设工程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机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劳动关系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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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建委、区劳动保障局关于建设工程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顺政办发〔2005〕56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区建委、区劳动保障局研究制订的《顺义区建设工程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日
顺义区建设工程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区建设工程劳动用工管理,加大对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力度,从源头上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京劳社资发〔2004〕155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进行建筑工程劳务作业分包、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在本市从事施工活动的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