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规全文
操作说明
法规全文 法条导读
<
>
合规网标识码:薪酬福利 社会保障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颁布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 颁布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薪酬福利和保险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下位法规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 (2000年11月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9号令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以下简称工资协议)的行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   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已订立集体合同的,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条依法订立的工资协......
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 继续阅读> 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