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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网标识码:固体废物收集/处理 危险废物收集/处理

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颁布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领域 固体废物管理 生效状态 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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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篇已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政府令242号)废止。



第 135 号   《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09年2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的管理,根据《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以《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见附件)规定的类别和处理方式处理严控废物的活动。   第三条 处理严控废物不得采用国家禁止、淘汰的工艺技术或方法。   采用严控废物处理方式从事处理严控废物活动的,按本办法申领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是严控废物处理活动的管理部门,负责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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