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网标识码:社会保障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
颁布机构: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适用领域
薪酬福利和保险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上位法规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的通知
(卫医政发〔2009〕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自愿无偿献血事业,促进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对1999年发布的《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 生 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总后勤部卫生部
二ΟΟ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是指对无偿献血事业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集体、省(市)和部队,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按照规定的奖项、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 国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