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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

颁布机构: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适用领域 薪酬福利和保险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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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的通知 (卫医政发〔2009〕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自愿无偿献血事业,促进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对1999年发布的《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 生 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总后勤部卫生部 二ΟΟ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是指对无偿献血事业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集体、省(市)和部队,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按照规定的奖项、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 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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