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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2015年修订)

颁布机构: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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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 (2015年修订)   第一条 为培育和发展我省矿业权交易市场,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促进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发布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等有偿方式出让或者转让矿业权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矿业权交易活动,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矿业权交易机构中进行。   第四条 矿业权交易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自愿、诚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矿业权交易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矿业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矿业权交易的有关管理办法和矿业权交易市场的发展规划;   (二)制定矿业权市场交易规则;   (三)对全省矿业权交易进行政策性指导;   (四)对州、市设立矿业权交易机构提出审核意见;   (五)依法监督矿业权交易的过程和交易结果,查处矿业权交易中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省财政、工商、税务、商务、机构编制、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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