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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

颁布机构:上海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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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水务〔2015〕461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4月22日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15年5月22日   上海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水资源,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水利部《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和《太湖流域水功能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江河、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管理职责)   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对全市水功能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管辖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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