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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公安消防支队贵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机构: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消防安全
生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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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公安消防支队贵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3〕5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公安消防支队《贵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4月27日
贵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和《贵阳市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贵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责任追究范围
第二条 建设单位终身责任追究范围:
(一)将消防工程肢解发包;
(二)要求设计、施工单位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
(三)未依法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未依法将消防施工质量委托监理;
(四)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备案,且不符合国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