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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

颁布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电气安全 生效状态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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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电监安全[2011]28号) 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评级工作,电监会制定了《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试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一日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规范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发电企业(含火电、水电、风电等)、输电企业、地(市)级供电企业,以及施工工期在两年以上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其它电力企业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输电企业和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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