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3 年 第 7 号
《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7月21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李小鹏
2023年7月26日
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铁路运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铁路设备全寿命周期质量安全。
第四条 铁路设备生产企业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管理,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依法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保障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保证质量安全管理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确保投入使用的铁路设备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设计、制造、维修或者进口新型铁路机车车辆,生产铁路道岔及其转辙设备、铁路信号控制软件和控制设备、铁路牵引供电设备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许可。
第五条 国家铁路局按照职责开展全国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开展辖区内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第六条 鼓励铁路设备生产企业和铁路运输企业技术创新,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升铁路设备质量,保障铁路运输安全。
第二章 铁路设备的生产
第七条 铁路设备生产企业应当遵守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保证生产的铁路设备产品质量合格。
第八条 设计新型铁路机车车辆、铁路道岔及其转辙设备、铁路信号控制软件和控制设备、铁路牵引供电设备等铁路设备,应当经检验检测、型式试验、运用考核和技术评审等环节,满足安全、可靠和可维修要求。
第九条 铁路设备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铁路设备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验、不合格品管理、人员管理、原材料及零部件采购管理和供应商评价、全寿命周期技术状态及可追溯管理等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真实、准确、完整记录铁路设备的质量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等情况并妥善保存。
铁路设备生产企业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铁路设备。
第十条 铁路设备生产企业应当向用户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