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约谈办法的通知
鲁市监食协规字〔2024〕11号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约谈办法》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约谈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建立统一、完整、闭环的食品生产经营约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责任约谈,是指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约谈机关)根据法定职责,以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处置食品安全问题、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为目的,约见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约谈对象),对其进行提醒告诫谈话,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整改问题隐患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