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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颁布令:国办发〔2023〕48号 颁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知识产权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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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23〕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12月26日



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现就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厘清权责关系,适当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财政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健全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推动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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