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连市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大连市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大连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农业农村局 大连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7日
大连市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全市统一的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加强和规范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提高回收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保护耕地质量,营造良好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专项补助资金为市本级财政支持全市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资金。
第三条 废旧农膜指农业生产过程中废弃不用或者残留在农田的农用地膜、农用反光膜等;农药包装废弃物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瓶、罐、桶、袋等)。
第四条 按照“政府扶持引导、企业市场化运作、全民积极参与、资源循环利用”的工作思路,健全“全民捡拾、网点回收、企业利用”的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
第二章 资金支出范围
第五条 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
1.对参与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交售者给予回收补贴。补贴标准:地膜2元/公斤(净膜)或100元/立方(1立方含约50公斤净膜)、农药包装废弃物6元/公斤、反光膜1元/公斤。
2.对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回收体系,对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开展回收、储存、转运、处理等相关工作给予运行补助。按照人工成本、运输成本、场地成本等各项必要费用综合核定,运行补助不高于1000元/吨。
3.对项目实施主体资源化利用反光膜给予处理补助,不高于500元/吨。
4.回收补贴、运行补助和反光膜处理补助标准上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市农业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