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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网标识码:贸易管制

关于对外贸易中商标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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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机构: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适用领域 对外贸易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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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外贸易中商标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1995】外经贸管发第3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进出口商会、外资协会,各总公司、工贸公司,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上海外贸中心(集团),海南外贸中心集团:

  为加强对全国外经贸系统商标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1983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细则》施行后,外经贸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颁布实施了《出口商品商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及外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该《办法》已不再适应当前外经贸工作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业已废止。同时,针对外经贸系统商标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重新制订了《关于对外贸易中商标管理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对外贸易中商标管理的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三日


关于对外贸易中商标管理的规定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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