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范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技能、提高专业水平、增强创新能力,现将《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1日
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构建专业技术人员终身学习体系,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认定和管理(以下简称学时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