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
(环办执法〔20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正确导向,聚焦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以下简称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举报奖励的带动和示范作用。鼓励各地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因地制宜,注重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