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平衡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水平衡测试管理规定》已经2019年5月21日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19年5月24日
上海市水平衡测试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效率管理,规范本市水平衡测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上海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水平衡是指,以取水单位、用水单位(以下简称取用水单位)为考察对象的水量平衡,即该取用水单位各取水单元、用水单元或系统的输入水量之和应等于输出水量之和。
本规定所称的水平衡测试是指,对取用水单元和取用水系统的水量进行系统的测试、统计、分析得出水量平衡关系的过程,分为查找问题、设备设施整改、报告备案等环节。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