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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令:(甘肃省建委甘建建(1999)240号) 颁布机构:甘肃省建委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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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建委 甘建建(1999)240号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确保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公共安全,保障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以下简称家居装饰)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自行或委托他人使用装饰材料对居住的房屋进行装饰处理的工程建设活动。   第三条 凡进行家居装饰的业主、设计、施工和质量监督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家居装饰的管理工作。   各地、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家居装饰的管理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靠建筑装饰协会,发挥其在家居装饰市场管理中的作用。   第五条 家居装饰活动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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