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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消火栓管理办法

颁布令: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7号) 颁布机构: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领域 消防安全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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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第297号)   《重庆市消火栓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黄奇帆 2016年1月4日   重庆市消火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消火栓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以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消火栓,是指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灭火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城市道路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市政消火栓)、单位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单位消火栓)、居民住宅区配建的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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