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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节约能源监察条例

颁布机构:石家庄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状态 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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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石家庄市节约能源监察条例》已经2008年8月22日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9月25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10月10日 石家庄市节约能源监察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节约能源监察(以下简称节能监察)行为,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合理用能和节约用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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