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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

颁布机构: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水(海洋)生态环境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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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0〕6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浙江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3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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