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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储备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暂行规定

颁布机构: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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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储备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完善政府土地储备制度,保证政府储备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局制订了《宁波市储备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暂行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在具体执行中,如出现新的情况或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地籍管理处反馈与联系,以便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制度。   二○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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