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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机构:徐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固体废物管理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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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徐政规[20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11月26日市政府第3 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四日 徐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完善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步伐,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 57号令)、《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工[2009]6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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