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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网标识码:薪酬福利 社会保障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颁布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适用领域 薪酬福利和保险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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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4年12月6日 劳部发〔1994〕4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司,解放军总后勤部劳动工资局,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特制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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