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北流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北流市B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向滑石河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于2018年6月对现场进行勘察和调查,并对B公司的生化处理设施的出水口及四级废水沉淀池的第三级沉淀池的出水口分别取样监测,B公司排出的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超过了排放标准的70%以上,实际超标21.5倍。北流环保局经立案查处及听证后,于2018年7月作出行政处罚,认定B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责令其立即改正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并处罚款80万元。玉林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玉林环境局)复议维持了北流环保局的处罚决定。B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北流环保局的处罚决定及玉林环境局的复议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 第83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 第1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 第23条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 第3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 第82条1款2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 第83条1款2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 第83条1款3项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
陈德龙系个体工商户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办德龙加工厂业主,自2011年3月开始加工生产钢化玻璃。2012年11月2日,成都市成华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成华区环保局)在德龙加工厂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保和街道办事处天鹅社区一组B-10号的厂房检查时,发现该厂涉嫌私自设置暗管偷排污水。成华区环保局经立案调查后,依照相关法定程序,于2012年12月11日作出成华环保罚字〔2012〕1130-01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陈德龙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 规定,遂根据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五条 第二款 规定,作出责令立即拆除暗管,并处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陈德龙不服,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修订) 第22条2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修订) 第75条2款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10修订) 第1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 第22条2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 第3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 第75条2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 第8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修正) 第20条
资中县银山鸿展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展公司)位于长江支流沱江流域,是内江市废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及四川省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018年3月4日,四川省岷、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会同内江市环境执法支队对鸿展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位于废水总排污口的在线监测设备未按每两小时一次开展自动取样监测采集数据,取样泵损坏已不能正常使用,固定采样管道不能采样,在线监测设备已不能实时监控排放废水水质情况,自动监控所测数据明显失真。经采样检测,当日化学需氧量、总磷的排放浓度分别超过排放限值1.61倍、1.05倍。原内江市环境保护局经立案调查和听证程序,依法对鸿展公司作出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鸿展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 第3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 第8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