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7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的公告(2022修订)
(北证公告〔2022〕58号)
为配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机制调整,规范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流程,本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7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2月13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7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2年12月30日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7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1.一般规定
1.1 信息披露业务的办理,应当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系统,网址为https://ubs.bse.cn)实现信息披露文件的电子化填写与报送,业务系统将在指定的时间段将披露文件发送至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以下简称规定信息披露平台)。
1.2 上市公司应当使用业务支持平台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登录业务系统,办理信息披露等各项业务。公司应当在上市前向本所申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附件1);数字证书是上市公司登陆业务系统的身份证明,使用数字证书办理业务的行为视同上市公司的行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由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