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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网标识码:环保“三同时” 排污许可证规范 环保设施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颁布机构:生态环境部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环评与排污许可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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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环环评〔202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约束

  (一)深入实施“三线一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在“两高”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中的应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三线一单”地市落地细化及后续更新调整时,应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深化“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承接钢铁、电解铝等产业转移地区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作为硬约束。

  (二)强化规划环评效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严格审查涉“两高”行业的有关综合性规划和工业、能源等专项规划环评,特别对为上马“两高”项目而修编的规划,在环评审查中应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发展规模,优化规划布局、产业结构与实施时序。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规划环评应增加碳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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