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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颁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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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冀政字〔2021〕2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重点突破、创新引领、稳中求进、市场导向,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比2020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提高到2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1%。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三)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巩固去产能成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以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大力实施工业节能低碳改造,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升级。推行产品绿色设计,认定一批省级绿色设计产品,创建一批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等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加快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和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建设,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推进国家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协同推进京津冀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双超双有高耗能”和产废量超100吨企业实施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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