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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机构: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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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琼府办〔2021〕1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2年)》部署要求,进一步创新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模式,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重大风险,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安全有序推进,现就加强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用2年时间,建立以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系统为核心,以危险化学品分级分类数据库为支撑,以电子标签、电子台账等信息化工具为载体的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动态监管体系;全面落实以外部防护距离控制为底线、以可查验防护措施管理为手段、以情景化应急准备为保障的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优化危险化学品企业从准入到退出各环节管理流程,基本形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的系统性、有效性、可持续性工作格局;推进化工园区配套安全服务方式,完善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制,提升化工园区安全保障条件,助力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良好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安全监管体系。   1.加快建设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系统。推行以电子标签、电子台账、危险化学品分级分类综合数据库为支撑的一体化监管系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进出口、使用、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流向和流量进行有效监管。(省应急管理厅牵头负责,省财政厅、省大数据管理局配合相关工作,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协调推动一体化监管系统与电子运单管理、危防管理等系统的数据连通和数据校验,并将海关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电子标签的核验结果纳入一体化监管系统,提升我省危险化学品流通数据的全面性和可靠性。(省应急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海南海事局、海口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2.建立全产业链条信息共享机制。推行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实时共享,指导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单位依托电子标签和电子台账,及时将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储存场所、流向、运输起止点、车辆装载情况等信息录入一体化监管系统并动态更新,逐步构建以风险预防为核心的全省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管理数据库,为实现危险化学品高效监管提供基础保障。(省应急管理厅、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推行电子标签,规范危险化学品流通环节管理。在全省涉及危险化学品流通活动的企业推行电子标签,严格落实电子标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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