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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网标识码:压力容器(含气瓶)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 起重机械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监管 安全附件

(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溶解乙炔气厂(站)和溶解乙炔气瓶管理的通知

颁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特种设备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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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溶解乙炔气厂(站)和溶解乙炔气瓶管理的通知 (川经信〔2011〕324号) 各市(州)经信委、发改委、安监局、质监局:   乙炔是危险性很高的危险化学品,其爆炸危险等级为最高等级。乙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爆炸极限范围大,在高温、加压条件下能发生氧化爆炸、化合爆炸和分解爆炸,而且传爆能力强。因此,溶解乙炔的生产、贮存、销售和使用的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经过20余年的发展,我省溶解乙炔行业已形成年产400万瓶的产能,生产企业遍及省内16个市州。近年来在溶解乙炔的生产、贮存、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产能过剩加剧。目前,全省溶解乙炔企业普遍存在产能利用率不足,全行业开工率仅有50-60%,个别企业开工率仅为30-40%,生产能力严重过剩,造成资源极大的浪费。二是盲目重复建设现象严重。据调查,目前我省部分市州企业仍在盲目筹建溶解乙炔(厂)站,有的已建成投产。三是溶解乙炔非法充装、经营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企业及个人缺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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