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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
颁布机构:广州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适用领域
固体废物管理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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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7号)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通过的《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12月15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8日
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
(2020年10月28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形成珍惜食物、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和节约习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以及相关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 反餐饮浪费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方针,遵循政府引导、部门监管、属地管理、行业自律、单位主责、人人有责、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反餐饮浪费工作的统筹协调,保障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综合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反餐饮浪费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做好本辖区内反餐饮浪费相关工作。
第五条 商务部门负责制定政策措施,引导发展节约型餐饮企业,在餐饮业推广普及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促进餐饮行业商会、协会制定和落实反餐饮浪费行业标准、自律公约,开展餐饮业反餐饮浪费的协调指导,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经营者反餐饮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