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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网标识码:土壤污染防治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地下水污染防治

(国家)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

颁布令:环办土壤〔2020〕23号 颁布机构: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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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办土壤〔2020〕23号

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 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等要求,加强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程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周期

  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包括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修复、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项目类型。

  项目周期指从下达预算到项目总结的过程。风险管控、修复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涉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修复的项目和涉及农用地安全利用的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其他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项目周期较长的项目,可分年度、分批次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在首次安排资金支持时明确年度资金支持计划,在后续年份按计划优先安排资金。项目年度预算应当根据预估该项目当年所需的资金合理安排。对于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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