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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劳动湖风景区管理办法(2020修改)
颁布机构: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6-02
生效日期
2020-06-02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上位法规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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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劳动湖风景区管理办法(2020修改)
齐齐哈尔市劳动湖风景区管理办法
(2016年2月4日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修改 根据2020年6月2日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齐齐哈尔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等25部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改)
第一条 为保护好劳动湖风景区的环境、水质和设施,规范景区建设和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起劳动湖入水口,南至劳动湖出水口,沿湖各单位、居民区外墙至劳动湖水体(含水体)范围内为劳动湖风景区管理区域。
劳动湖风景区管理区域内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劳动湖风景区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下属的劳动湖风景区管理机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