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规全文
操作说明
法规全文 法条导读
<
>
合规网标识码:职工健康检查 职业病防治 职业病诊断与防护 危害因素 公共卫生 职业卫生管理

2020年全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颁布令:苏卫健职健〔2020〕2号 颁布机构: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卫生)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卫健职健〔2020〕2号

各市、区卫生健康委(社会事业局)、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苏州市卫生监督所、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0年全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0年全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职业健康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全面完成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尘肺病攻坚行动、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等目标任务,以实施《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方案》为抓手,大力推动我市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进一步压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疾控机构的支撑责任、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责任、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借助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东风,大力推进职业病防治体系能力建设,努力推动职业健康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成职业健康既定目标任务


(一)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对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苏州市贯彻落实江苏省职业病防治规划行动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对标找差,采取措施,争取以优异成绩通过上级考核评估。启动我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卫生健康规划相衔接,突出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明确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


(二)完成《苏州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目......

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 继续阅读> 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