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网标识码:电梯 起重机械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特种设备监管
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颁布机构:福建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适用领域
特种设备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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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7月26日
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2019年7月26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和经营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四章 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与电梯安全相关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电梯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
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电梯不适用本条例,但是改作公共使用的,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电梯安全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明确、多元共治、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电梯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和安全责任考核体系,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协助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电梯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第五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
电梯生产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对其生产和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第六条 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
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参与电梯日常使用与维护保养管理,强化风险的事前防范。
第七条 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
第八条 电梯相关行业协会应当促进行业规范经营和有序竞争,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建设,组织宣传咨询、教育培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和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鼓励电梯相关行业协会定期发布电梯零部件的参考价格、维护保养服务的内容和相应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教育。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将电梯安全宣传纳入公益宣传内容,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电梯安全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安全文明乘梯。
幼儿园、学校应当将电梯安全知识作为校园安全教育的内容。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加强电梯安全使用和应急救援知识宣传,引导乘客安全合理使用电梯。
第二章 生产和经营
第十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质量安全负责,保证安全性能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电梯整机、主要零部件验收和溯源制度;
(二)明确电梯整机、主要零部件的保修期限,在保修期限内电梯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当予以免费修理或者更换;
(三)对需要使用密码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