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
(宁政办〔2019〕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奖励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
西宁市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市绿色建筑激励机制,鼓励高星级绿色建筑和规模化绿色建筑示范城区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省政府令116号)《西宁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5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重点区域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管理。开发区绿色建筑的奖励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申报应遵循自愿原则,奖励工作应符合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要求。
第二章 适用范围和奖励对象
第四条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原则上从城市重点开发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