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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颁布令:(吉政发[2018]29号) 颁布机构:吉林省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职业教育培训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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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吉政发[2018]2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精神,加快培养适应吉林转型发展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吉林振兴发展,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以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职业能力评价体系、政策支持保障体系、组织领导责任体系,激励和带动更多劳动者走出一条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之路,为我省加快实现转型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促进普惠均等。针对城乡全体劳动者,推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普惠性、均等化,注重服务终身,保障人人享有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精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目标和发展路径,全面提升培训质量、培训效益和群众满意度。   强化支持激励。加大项目统筹和资金支持,健全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培训资源优化配置、培训载体多元发展、劳动者按需选择、政府加强监管服务的体制机制。   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瞄准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加强对就业创业重点群体的培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创业成功率,着力缓解劳动者素质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的问题。   弘扬工匠精神。大力培育和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选树优秀典型,示范带动全省技能人才爱岗敬业、苦练技能、精益求精,汇聚弘扬工匠精神的强大正能量。   (三)目标任务。   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现培训对象普惠化、培训资源市场化、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管理规范化,大规模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力争2020年后基本满足劳动者培训需要,努力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的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队伍。   二、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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