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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网标识码:危险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 化学品进出口 化学品分类、标签与标志

关于将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苯乙基-4-哌啶酮、 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颁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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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将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苯乙基-4-哌啶酮、


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 


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苯乙基-4-哌啶酮、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和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已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现将有关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和N-苯乙基-4-哌啶酮的管理


 


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简称4-ANPP,分子式C19H24N2,化学文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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