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法规全文
操作说明
法规全文 法条导读
<
>
合规网标识码:环保“三同时” 排污许可证规范 环境保护设计

(国家)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令:环办环评【2018】18号 颁布机构: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环评与排污许可 生效状态 在用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环评【2018】18号


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是指,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违......

未登录只显示部分原文内容 继续阅读> 登录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