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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网标识码:排污许可证规范 环保“三同时” 环保设施 排污权交易

辽宁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

颁布机构: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环评与排污许可 生效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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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环境治理基础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请各地区高度重视,市长负总责,明确核发机关、明晰部门责任,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原则,切实抓好贯彻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0日 辽宁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精神,分行业推动全省固定污染源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的顺利实施,有效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全省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工作;2017年底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进重点行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规范环境监管执法,初步实现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整合;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二、基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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