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网标识码:供水/用水管理 水源保护
(厦门市)水系生态蓝线管理办法(试行)
颁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水(海洋)生态环境
生效状态
试行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相关文件
全文阅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水系生态蓝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厦府办〔2017〕2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厦门市水系生态蓝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7日
厦门市水系生态蓝线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水系保护与管理,改善生态及人居环境,确保水工程运行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厦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