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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
颁布机构:无锡市政府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状态
试行
法规摘要
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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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4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无锡市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职责,加强无锡市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的管理、督查和考核,确保完成国家、省和市确定的目标任务,改善太湖无锡水域水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驱城市,根据《无锡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工作规则》、《无锡市太湖治理和环境保护大督查工作机制暂行办法》、《无锡市治理太湖保护水源工作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内容包括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无锡市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省政府和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