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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在非必要场所停止再配置哈龙灭火器的通知
颁布机构: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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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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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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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 国家环境保护局
关于在非必要场所停止再配置哈龙灭火器的通知
(1994年11月11日 公通字[1994]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环境保护局: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地球环境,1985年以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先后组织召开了多次国际会议,并通过了多项关于保护臭氧层的国际条约。我国政府于1989年加入了《关于保护臭氧层的维也纳公约》;1991年加入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资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修正案)》,并制定了中国削减臭氧耗损物质国家方案,根据方案的要求,公安部中国消防行业哈龙替代转轨工作领导小组已......